1)第一百三十二章 三司会审声势盛_锦衣虎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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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合成三司衙门,掌管大明中枢司法。

  刑部主管刑法,侦缉抓捕嫌犯,并进行审理量刑;大理寺掌刑狱案件的最后复核、审查,另外还要批复极刑判决的执行命令;在刑部和大理寺以外,都察院虽不直接参与案件审理,但有监督稽查,以及问责之权。

  地方官府审理案件,判处嫌犯斩首之罪,总会说上一句“秋后问斩”,就是因为必须将案卷交付大理寺做最后审查,签发斩首执行的命令,从地方到京师一来一回往往就得几个月的时间,春天的案子怎么也得等到秋天才能开刀。

  只有大理寺审理的案子,才会下达“斩立决”的判决命令。

  在戏台子上总能看到北宋青天包拯,随手抛下佥令牌,大吼一声“开铡问斩”,那不过是后人的杜撰罢了。

  包拯进入北宋中枢以后主要在户部任职,管着朝廷的钱粮口袋,他的那些审案传说大都是仕途中期任开封知府时流传下来的,虽然也斩过皇亲国戚,可是却没有资格当场问斩,必须上报大理寺批复。

  朝纲万万不能乱,若朝廷没有了规矩,衙门之间就没有了管束,如此一来天下也就乱了,这个时候往往是一代王朝走向覆灭之时。

  三司衙门就是大明司法的基石。

  凡遇重大案件,地方官府提请交由三司衙门官员组成联合公堂,共同审理,称“三司会审”;遇有特别重大案件,则由三司衙门会同六部尚书,以及通政史联合审理,称之为“圆审”;除此之外还有皇帝交办的案件,由三司会同锦衣卫审理,东厂行使监督权力。

  这是大明从立国之初就建立起来的司法体制,各衙门互不从属、层层监督,力求司法公正,已经运行了百五十余年。

  三司会审的案件通常是在大理寺衙门中开堂,由拥有最后审判之责的大理寺官员主审,刑部派遣官员协助旁审,都察院官员前来听审。

  每一个三司会审的案件都是轰动大明的大案,因此每当大理寺门前的鸣冤鼓敲响,总会引来无数百姓,甚至是官员前来观看案件的审理过程。

  ……

  嘉靖三年十月初八,大理寺衙门。

  “咚!咚!咚!”

  沉寂多时的大理寺鸣冤鼓在衙门力士的擂动下,响彻北京城。

  位于紫禁城西,阜财坊中的大理寺衙门门前的街面上很快聚集了里三层外三层的百姓,其中不乏拖家带口前来的人,卖干果、小吃的摊贩挑着担子气喘吁吁地赶了过来,找个有利的位置做起了看热闹人的买卖,那场面跟赶庙会差不多。

  擂响鸣冤鼓以后,还得有半个多时辰才会开堂,时辰尚早,没有挤到衙门门口的人三三两两地聚在街边,说着乱七八糟的闲话:

  “王夫子,今儿来的人可真不少,您老人家官面上的消息灵通,可知道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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