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八百三十五章 杀夫案_北宋士大夫的非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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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部,刑部仍坚持己见。幸好此时许遵因考功一等,调回京城为大理寺丞。到了大理寺后,许遵将这个案件主动接手,御史台官员不服,弹劾许遵因公枉法。

  许遵也恼火了,俺至今连这个阿云长得什么样都未看到,一直关在县衙里,枉鬼的法。况且其家父母已死,穷得一无所有,值得我去枉法?于是在朝会上将此案来龙去脉说了一遍。郑朗直皱眉头。

  赫赫有名的登州阿云案开始。

  阿云案好弄,关健是后面的事,果然,赵顼动了侧隐之心,下诏让王安石与司马光两个翰林学士再断此案。为什么郑朗会担心,就是两个学生的出身与经历。

  不可否认,司马光也想改革,但是那种不扰民的改革,不过这里的民是什么样的民,很成问题,他这种心态可见唐介、吕公著等等人身上。这是出身造成的,从小含着金钥匙长大,潜意识地在维护着士大夫与权贵的统治地位。

  王安石不同,甚至郑朗都不同,虽生在官宦世家,家中却很贫寒,若不是郑朗,郑家早就倒闭了,荥阳郑,在唐朝管用,在宋朝管什么用?因此潜意识地认为国家到了这种地步,乃是权贵与士大夫无限贪婪所至,必须将他们财富拿出来,分给国家与百姓。

  若没有郑朗调节,两个学生如今名列高位,早就开始抄家伙。

  正是两种理念的冲突,导致对案件判断不一。王安石赞同许遵判决,司马光赞同刑部判决。两人发生争议,别人吵赵顼还能劝一劝,这两人一吵,诸子百姓,唐律宋律,一起拿了出来。赵顼只听了一会儿,感到头昏脑胀,脑袋瓜子不够用了。想了想,还是自己判断吧,诏从遵议。滕甫不服,皇上,你判得不对,要重判。

  相权限制,皇权也要限制的,赵顼无奈,再诏送学士吕公著、韩维、知制诰钱公辅重定。三个两制官员想了一想,仅是一个小姑娘,也未杀死人,能宽一点就宽一点吧,于是维持了王安石原判。赵顼松了一口气,刻意御批了一个字,可。

  那也不行,皇上的字在宋朝也未必是圣旨,分管司法的齐恢等官员又联名上奏,请赵顼收回成命。皇上,你这个判决是不对的,国法必须维护,不然国家就乱啦……

  这个问题可大条了,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两制以及一个皇帝出面,都没有解决,让谁来判?

  两方争吵,司马光认为因犯杀伤者,言因犯他罪,本无杀伤之意,事不得已,致有杀伤。除为盗之外,如劫囚、略卖人之类皆是也然杀伤之中自有两等,轻重不同。其处心积虑、巧诈百端、掩人不备者,则谓之谋;直情径行、略无顾虑、公然杀害者,则谓之故。谋者尤重,故者差轻。今此人因犯他罪致杀伤人,他罪虽得首,原杀伤不在首例。若从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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